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现就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全程网办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4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全程网办,现行的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模式暂时保留。
二、适用范围
申请人为企业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自然人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三、办理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网上申办:
(一)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快速通道——网上申办,选择“其他登记”中的“注销登记”后点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登录“网上申办”系统进行申办。
(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后,点击“在线办理”,弹窗中选择“珠海市”,随后选择“市本级”为办事区,再点击“在线办理”,登录“网上申办”系统进行申办。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网上申办”系统后,选择“其他登记——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等不动产登记材料在线填写并采用电子签章(名)方式签署,免于上传;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等能够通过系统共享获取的材料,免于上传)。
(二)登记审核。系统自动将申请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三)发布公告。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原纸介质不动产权证书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告作废,不再收回。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全程网办业务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全程网办操作指引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