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工作的通知》,珠海市已取消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买卖合同网签环节。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节约企业办事成本,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珠海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示范文本(见附件)供企业下载、参考,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修改,也可自行拟定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导办台领取,也可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官网上的“便民中心→下载中心→合同→珠海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自行下载。企业办理产权过户时无需拿号,可持上述合同及相关申请材料到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专窗,直接办理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
附件:珠海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6日